胡凯系某私营皮革制造厂工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皮革厂只与胡凯口头约定,劳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安全,如出现伤残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2017年9月,皮革厂在录用胡凯时,劳资科和安全科以及胡凯同班组的人员都在场,皮革厂领导对胡凯讲,我们是私营企业,摊子小,经不起工伤事故的风险,如本人能够注意安全,可以录用,但不负责工伤赔偿,以前对其他职工也是这么处理的。胡凯考虑后,同意来厂工作。2018年12月,胡凯操作机器时因机器皮带断裂而砸伤左手,住院治疗23天,花去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共计5780元,由胡凯本人
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有哪些?
集体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申请仲裁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申诉方:张某,女,22岁,某合资饭店中餐厅服务员,合同制工人。
被诉方:某合资饭店。
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分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张某因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一个月后来办手续。一个月以后,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三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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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我国劳动法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刘丽与江川印刷厂于2010年8月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刘丽从事排字工作。2011年5月,该厂领导因刘丽视力明显下降,排字差错率高,多次与刘某协商调换工作,刘丽表示不同意。不久,该厂改为电脑打字,考虑到刘丽视力差不适宜从事此项工作,决定将其调至装订车间工作。厂领导多次与刘丽协商调岗事宜,均被刘某拒绝。厂领导无奈,经研究决定,书面通知刘丽于2011年7月31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丽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1)江川印刷厂可以与刘丽解除劳动合同吗?为什么?
(2)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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