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2,甲公司在按规定享受免税待遇和加计抵减的情况下,2022年1
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55-20+65-15)÷(1+9%)=77.98(万元)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34+66-36)÷(1+3%)=62.14(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77.98/(77.98+62.14+20+15+36)=4.43(万元)
说明:在计算销售额的比例时,分母中的“全部销售额”应将“免征增值税的
销售额”加回。但由于该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确定与旅游服务无关,故无需将旅游服
务的40万销售额加在算式中。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缴纳的增值税=77.98×9%-4.43-4.43×10%=2.15
(万元)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缴纳的增值税=62.14×3%=1.86(万元)
则2022年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15+1.86=4.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