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宪国大”后,行政院院长、副院长的产生方式为( )
A.由行政院各部会首长推选 B.由总统提名,经考试院同意任命 C.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 D.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