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现行《公务员法》在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上的科学性体现的是增加了
A.优异等次 B.满意等次 C.基本称职等次 D.基本不称职等次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