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08年发生亏损4000000元,预计未来五年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弥补亏损。假设2009年至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0000元、2000000元、2500000元。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已与税务部门沟通可以在5年内用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且无其他暂时性差异。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甲企业2008年可抵扣亏损对当年及以后各年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
2008年末: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000000
2009年末: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25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0
2010年末: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5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0
2011年末: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6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