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破产清算核算程序。
破产清算核算程序如下:
(1)确定破产清算日,接管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
(2)编制破产清算日的会计账户余额表,开立新账,进行相关转账的账务处理;
(3)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组织财产淸查,进行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4)核算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估价和变现;
(5)确认各种债权,对债务进行清偿;
(6)进行破产费用和破产损益的核算,确定清算净损益;
(7)了结其他未了的债权、债务;
(8)编制破产清算终结日的清算财务报表;
(9)会计档案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