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说明事件一中“三类人员”和“三同时”所代表的具体内容。
三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说明事件一中“三类人员”和“三同时”所代表的具体内容。
三类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