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平等”的原则在国际礼仪的实践中常体现在哪些方面?
“主权平等”的原则在国际礼仪的实践中,常常体现在以下方面:(1)国家的尊严受到尊重;国家元首、国旗、国徽不受侮辱。(2)国家的外交代表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3)不以任何方式强制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不以任何借口干涉别国的部事务。(4)在相互交往中,实行“对等”和大体上的“平衡”。即“礼尚往来”和“一视同仁”或“不歧视”。(5)“主权平等”的原则,在国际组织中和在国际会议上,表现为每一个参加国都有同等的“代表权”和“投票权”,每一个国家所投的票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6)在“礼宾序列”问题上,也应当体现各国“主权平等”的原则。在文字的使用上,每个国家都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