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小李与位于S市的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日薪200元.合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之后,小李由单位安排到G市工作,工作期间,小李周末共计加班70天。上述加班有单位考勤记录为证.但考勤记录由单位保管,2017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2018年8月,小李向该单位主张加班费,单位认为2015年和2016年的加班费已过仲裁时效,同时主张曾向小李支付过5000元的加班费。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李的仲裁请求,单位表示不服。据悉,S市和G市2017年、2018年月最低工资均为3000元。 关于本案仲裁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小李和单位同时分别向S市和G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从方便劳动者角度出发,应当由S市仲裁委员会管辖 B.S市和G市的仲裁委员会都有权管辖 C.如果在S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过程中,单位搬迁到G市,此时仲裁管辖不发生变更 D.在答辩期满前,当事人可以书面提出管辖异议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