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宋先生持有境内甲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投资成本为6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现境内乙股份有限公司有意按公允价值向宋先生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宋先生向乙公司转让所持甲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方案二:宋先生以所持有甲公司全部股权向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股权。 问题:该收购业务中宋先生是否应缴纳增值税?请简述理由。
宋先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境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7年)宋先生持有境内甲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投资成本为6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现境内乙股份有限公司有意按公允价值向宋先生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宋先生向乙公司转让所持甲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方案二:宋先生以所持有甲公司全部股权向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股权。 问题:该收购业务中宋先生是否应缴纳增值税?请简述理由。
宋先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境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