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9年11月5日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博览会上首次展出了“点睛”学习机。2020年3月30日,A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点睛”商标的申请。申请指定的商品包括学习机、移动电话、手机。2019年11月11日,B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点睛”商标的申请,申请指定的商品包括手机。2020年3月27日,《商标公告》刊载了B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
如果A公司对B公司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A公司应在( )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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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2019年11月5日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博览会上首次展出了“点睛”学习机。2020年3月30日,A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点睛”商标的申请。申请指定的商品包括学习机、移动电话、手机。2019年11月11日,B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在第九类商品上注册“点睛”商标的申请,申请指定的商品包括手机。2020年3月27日,《商标公告》刊载了B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
如果A公司对B公司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A公司应在( )之前提出。
A.2020年4月27日
B.2020年5月27日
C.2020年6月27日
D.2020年9月27日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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