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汇的概念和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
(1)外汇是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外币现钞,如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如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外币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以及其他外汇资产。简单来说,外汇泛指一切我国本币以外的外国货币。(2)现阶段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正处于从严格控制到逐渐放宽,从以直接管理为主到以间接管理为主的转变过程中。主要表现为:①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②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③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④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⑤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⑥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