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战争和武装冲突法。
现代战争法则在战争状态之外,还涉及非战争的武装冲突,因此,它也被称为战争和武装冲突法。战争和武装冲突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战争和武装冲突法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仅适用于战争状态的规则,包括战争的开始和结束,战争期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或非交战国之间法律关系的原则和规则等;第二部分是具体的交战法则,既适用于战争状态,也适用于非战争的武装冲突,包括交战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的交战人员和战场、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对战争受难者的保护等。广义的战争和武装冲突法,还包括维护和平、禁止非法使用武力的内容,以及制裁惩办反和平罪、战争罪的原则和规则。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实践中有一个显著的趋势,是将人权规则和标准引入战争和武装冲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