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责任。
目前对操纵证券交易行为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证券法》,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管机关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其他从事证券业的机构有操纵市场行为的,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限制或者暂停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从事证券业的机构一定时期内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上述机构证券经营业务许可或从事证券业务的许可。(2)刑事责任。操纵证券交易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182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