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合同法规范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它具体表现为:(1)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2)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3)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4)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
论述合同法规范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
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它具体表现为:(1)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2)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3)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4)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