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楔形文字法在人类法制文明发展史中的历史地位。
楔形文字法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法律体系之一,也是最早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先驱,对推动人类法制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具有特殊的贡献。对楔形文字法进行研究,可以了解奴隶制早期法律产生发展的基本过程。楔形文字法系作为奴隶制早期具有代表性的法系之一,有独特的结构、体系和共同特征,它所表现出来的较为发达的立法技术,也是许多古代早期国家所无法比拟的。楔形文字法以独立于宗教之外的法律规范,公开确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将奴隶视为奴隶主的财产,并对各种法律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特别是有关所有权、契约、侵权行为、家庭法等方面的规定相当详细。楔形文字法中所创立的一些法律原则,如《汉穆拉比法典》中对维护私有财产权所规定的关于dao qie他人财产须受惩罚,损毁他人财产要进行赔偿的法律原则、关于财产所有权取得和转移的方法和原则以及关于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都为后世有关立法开了先河。在刑法方面,法典创立的一些罪名、刑种,如抢劫、强盗、dao qie、奸淫、通奸等罪名,死刑、肢体刑、罚金等刑种,以及诬告和伪证反坐的刑罚原则,法官枉法重处的原则等,尽管缺乏明确区分和严谨的解释,但均对后世的立法具有重大影响。楔形文字法是古代西亚法的先驱。《乌尔纳姆法典》是其第一部成文法典,反映了楔形文字法早期的法律成就,《汉穆拉比法典》则继承了两河流域原有法律的精华,使其发展到完善地步。《汉穆拉比法典》不仅被后起的古代西亚国家诸如赫梯、亚述、新巴比伦等国家继续适用,而且还通过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中世纪天主教教会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则便渊源于该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