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中国古代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
(1)形成过程:从社会思想的发展规律看,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春秋末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了主张以礼治国,往重伦理纲常。倡导德主刑辅,先教后刑。战国中期,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认为人看只有实行“王道”,才能统一天下,重视道德的感化作用,否定专恃刑罚。战国后期,在百家争鸣的过程中,荀子吸收各家学说精华,强调“降礼重法”,提倡礼法融合,对后进产生重人影响。秦国在法家理论的指导下,统一中国,但是,因为过于强调严刑峻法,造成王朝短期覆亡的历史教训。继起的汉朝统治者,有鉴于此,首先采用黄老之学,与民休息,获得暂时成功。同时兼采偶、张、阴阳五行等家学说。最终由董仲舒形成新儒学,标志着封建正统思想的初业形成。(2)主要内容有: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应经合义,礼法融合;以“三纲”为立法的根本原则;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封建正统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深刻影响,它逐渐对封建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直延续两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