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粟为赏罚”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以粟为赏罚”

“以粟为赏罚”: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主张之一,并为汉初统治者所采用。他们吸取了秦亡的教训,在“约法省刑”的同时,又主张以农为本,“轻徭薄赋”,“以粟为赏罚”,把法律的作用同发展农业生产联系起来,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