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制造企业2010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销售成本1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含广告费1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20万元),该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款19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1)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款;(2)2010年度应补(退)企业所得税。(注:分步列出计算过程,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广告费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广告费没有超过标准。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000×5%=15万元。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满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5%,因为20×60%=12<3000×5%,所以可扣除12万元,所得税可扣除管理费用=500-(20-12)=492(万元)
(3)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92=796万元
(4)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796×25%=199万元
(5)该企业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199-19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