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个别化原则:个别化原则就是将案主看成独特的个人,重视案主对待困难和问题的个人感受和看法。要求工作者认同和了解每个个案的独特性,并运用不同的原则和方法来帮助案主达成较好的适应。(2)接纳的原则:要求承认案主有自由表达情感(包括负面情感)的权利,工作者应投入地聆听,既不阻止,也不责备。接纳是一种容忍的了解,工作者应包容案主的感受、想法、看法。 (3)承认的原则:承认案主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他的发展的潜能以及改变的能力。(4)理解关怀的原则 在工作中,工作者需要适度的情感介入。工作者真诚的关心与期望给予案主心理上支持,加强其安全感与信任感,是促使案主改变的动力。(5)非评判的原则:工作者的角色是了解和帮助案主,以非评判的态度了解案主及其问题。 (6)案主参与及自决的原则:个案工作是助人自助,工作者应帮助案主建立适当的人格、感情与行为模式,只有案主积极参与,才可能真正产生功效。案主自决原则承认案主有自己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个案工作者应处于分担、支持、提示的地位。(7)保密性原则:保密性原则就是保守案主在专业关系中所显露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