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商品100件,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价格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20元/件,增值税率为17%。B企业将该商品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共取得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A企业按照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并在B企业交来代销清单时开给B企业同样金额销售项税额发票。
要求:分别计算A.B企业各自的收入,并为A企业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1)A企业的收入:100×200=20000(元)
(2)B企业的收入:20000×10%=2000(元)
(3)A企业的相关会计分录: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12000
贷:库存商品12000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23400
贷:主营业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
贷:发出商品12000
③确认代销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2000
贷:应收账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