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PJ97)(2)镇政府的是否有权撤销原告的村主任职务?(P198)
(1)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或下级组织,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我国社会的最基层、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城乡居民按照居住地区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PⅢ)(2)镇政府无权撤销原告的村主任职务。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