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是()。
A.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 B.受自然环境限制 C.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 D.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