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某中外合资投资公司(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于1997年10月开业,经营期 15年。当年亏损20万元,第二年获利60万元。2001年底该外国投资者将当年分得 的利润280万元直接投资于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2年底该投资者又将当年分得 的利润300万元直接再投资举办先进技术企业。该企业2003年初开始营业,2004年 底经有关部门审核未能继续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要求:请分别计算该投资公司两次再投资的退税额及相关事项。(注:结果保留两位 小数。)
2001年再投资本企业退税额:280/【1-(30%+3%)】*30%*40%=50.15(万元)2002年再投资先进技术企业退税额:300/【1-(30%+3%)】*30%*100%=134.33(万元)2004年缴回2002年已退税额:134.33*60%=80.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