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未经下列机构批准或认可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不得发行新股( )
A.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股东大会 C.证券交易所 D.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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