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在确定其本国法时,各国可能的做法不包括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 B.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地国国籍优先 C.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优先 D.以与当事人有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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