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重要信系统投产及变更实施后1个月内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交总结报告材料,内容应包括( )等。
A.投产及变更方案执行情况 B.投产及变更方案效果 C.问题发现和处理情况 D.后续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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