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该期限为()
A.3个月 B.30 C.15日 D.2个月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