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 年第 8 号)的规定, 将纳税人分为三类,分别为:
A.特定纳税人 B.普通纳税人 C.重点管理纳税人 D.不予批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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