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区政府拒绝田某信息公开决定是否合法? ( )
A.合法 B.不合法正确答案B
袁九某系某市某镇西城街道神童门村村民,和其父袁某、其母方某为同一户 口。其姐袁 一某和其妹袁小某户籍已迁出神童门村。1993 年 ,原告与父母共同出资建造两间楼房, 因当时未批先建 , 经行政处罚后于 1997 年由某市土地管理局审批补办法定手续 ,并取 得孟集建 97-01-17496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2020 年 3 月 27 日 ,袁某和方某提交某镇个 人建房用地审批表,表内注明户在册人口、有效人口均为 2 人 ,家庭成员为袁某、方某
和袁小某。神童门村村委会在该申请表意见栏中注明该申请表“经村委会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集体讨论通过 , 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在该村公示栏公布 ,村民无异议 ,现公布已 到期 ,特上报审批” 。2020 年 7 月 27 日 ,被告某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袁某的个人建房 用地申请 (孟政个许字 [2020] 第 585 号)。2020 年 12 月 20 日 ,原告从其姐姐袁一某 处得知 ,该房屋政府拆迁批了新的宅基地 。2021 年 3 月 8 日 ,袁九某作为原告起诉某 镇人民政府,认为:村民委员会和镇政府均对此未做核查,既不告知原告有关拆迁事实 , 也不与原告签订拆迁协议,更未安排原告房屋被拆后的重建与用地,便批准许可给第三 人建房,该审批许可审批表中在册人口、有效人口填写错误 ,受理机关与审批机关不一 致 ,审批机关审批时未告知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原告 ,且未经公示,是违法的;也没有证 据显示村民委员会经过集体讨论,被告的审批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 院判决撤销被告对袁某户孟政个许字[2020] 第 585 号某镇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表作出的 同意建房的审批许可决定 ,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021 年 4 月 4 日 ,原告 增加诉讼请求 ,认为《某市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办 法》)、《咸清市工业城二期用地范围房屋迁建补偿安置办法》( 以下简称《房屋迁建补偿 安置办法》) 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与《某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对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一并审查并确认其不合法 。 被告某镇人民政府辩称,原告袁九某系袁某之女,业已出嫁,其户口虽登记在袁某户 口 名下,但属应迁未迁的人口。原告非本案个人建房用地申请的有效人口 ,不计入安置人 口 ,与本案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非本案适格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