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个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三个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根据《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221-98)规定:(1)桩基工程质量等级应评定为优良。因其包括的三个分项工程均为优良等
级。(2)码头设施工程质量等级应评定为优良。因其包括的三个分项工程中一个为合格,两项为优良,优良率占50%以上。(3)上部结构工程的质量等级应评定为合格,不能评定为优良。因为其包含的分项工程优良率虽在50%以上,但其中一项主要分项工程“预制面板”只评为合格,不满足分部工程优良等级标准中“主要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