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封设备启封使用或对设有计数器的设备每计数一次时,使用人员均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写明( )原因。(应知应会-《技规》第64条)
A.计数 B.启封 C.盯岗干部姓名 D.电务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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