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应严格执行“四不结算、三不付款”制度。“四不结算”即( )
A.没有合同的不结算 B.符合设备租赁管理规定的不结算 C.租赁期限、台班数量及工作量超出合同没有补充依据的不结算 D.超出合同单价未修订的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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