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 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开展以下哪些活动 ( )。
A.组织、举行宗教活动 B.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C.开展宗教教育培训 D.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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