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因此监理单位不应受理乙单位的申请。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