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里与大地发展公司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于2000年8月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于2005年7月30日到期,工作岗位是公司销售统计。因其工作表现出色,2001年9月1日公司决定送李里到某统计学院培训,以提高技能。培训前,因其公司与李里签订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主要内容为2000元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培训期间李里工资照发;6个月培训结束后,李里应为公司服务到劳动合同期满;若由李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每提前一年,赔偿公司损失1800元,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若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须承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李里与大地发展公司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于2000年8月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于2005年7月30日到期,工作岗位是公司销售统计。因其工作表现出色,2001年9月1日公司决定送李里到某统计学院培训,以提高技能。培训前,因其公司与李里签订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主要内容为2000元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培训期间李里工资照发;6个月培训结束后,李里应为公司服务到劳动合同期满;若由李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每提前一年,赔偿公司损失1800元,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若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须承担此项义务。培训结束后,李里仍在原岗位从事统计工作。2002年4月1日,李里以本岗位工作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为由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公司接到李里辞职报告后,人力资源部经理专门与李里谈话,明确表示公司拒绝其辞职申请,劝其在公司安心工作,并表示,根据公司内部薪资制度,下半年的适当时间将会给其提薪。同年五一节休假后,李里不再到公司上班。公司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与李里联系,催其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被拒绝。该公司遂于2002年5月8日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机构维护公司利益。
请你就上述的案例提出分析意见。

答:(1)李里与大地发展公司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的。据《劳动法》的规定,李里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培训合同合法有效。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李里于2002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同年五一节休假后,李里不再到公司上班,符合法律程序。
(3)《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李里应该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该约定中约定的违约金数目违反了法律规定。约定中的违约金数目是:若由李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每提前1年,赔偿公司损失1800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按照这个约定,李里要赔偿公司7200元违约金,但是这远远超过了公司为其提供的2000元的培训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李里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李里应该支付不得高于2000元的违约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该裁定李里与大地发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李里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大地发展公司支付不得高于2000元的赔偿金。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