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关系的实质及其来源。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冲突与合作。劳动关系理论一般认为,合作的根源主要有两方面,即“被迫”和“获得满足”。“被迫”是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获得满足”主要包括:(1)“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雇员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2)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这是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满足的更重要的原因。(3)管理方也努力使雇员获得满足。冲突的根源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1.冲突的根本根源:(1)异化的合法化;(2)客观利益差异;(3)雇佣关系的性质。2.冲突的背景根源:(1)广泛的社会不平等;(2)劳动力市场状况;(3)工作场所的不平等;(4)工作本身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