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尽管已突破了计划经济的传统工资模式,但与工资调节市场化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简述其表现。
(1)政府直接管理企业工资分配的体制特征仍然存在,政府直接核定和考核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然后确定工资总额,使企业未能从根本上摆脱政府附属物的地位实行自主分配。
(2)由于存在外部劳动力进入的“制度壁垒”,国有经济部门的职工平均实际工资水平明显高于由市场所决定的均衡工资水平。
(3)企业内部的工资差别过小,基本不能反映出边际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扭曲了人力资本价格。 
(4)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垄断性特殊行业的工资收入明显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