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管理体系与政府预算组成体系相一致,共分为 ( )
A.中央、省、市三级 B.中央、省、市、县四级 C.中央、省、市、县、乡五级 D.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
中央、省、市三级
中央、省、市、县四级
中央、省、市、县、乡五级
中央、省、市、县、乡、村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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