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租赁方案各年现金流量。
首先判断,该租赁符合其他租赁的认定标准,租赁费用每年200万元,不可在税前扣除。根据合同约定了承租人的付款总额,租赁资产的成本为:
200×4=800(万元)
租赁方案的现金流量包括折旧抵税和租赁期末资产变现。
折旧抵税:
预计净残值率为5%,折旧基数=800×(1-5%)=760(万元)
年折旧额=760/4=190(万元)
每年折旧抵税=190×25%=47.5(万元)
期末资产变现:
由于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不转让,期末资产变现流入=0万元
期末资产账面价值=800-190×4=40(万元)
期末资产变现损失=40-0=40(万元)
期末资产变现损失减税=40×25%=10(万元)
各年现金流量:
第1年初(第0年末)现金流量=-200万元
第1年至第3年末现金流量=-200+47.5=-152.5(万元)
第4年末现金流量=47.5+10=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