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