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对周某的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吴某对周某的抗辩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舅舅不属于列举的近亲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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