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检验项目划分、判定合格标准以及复验要求。
1)合格标准是:A=0、B≤2,且(B+C)≤全部检查项数×5%。
2)检验项目有A类检验项目、B类检验项目、C类检验项目。它们分别是:
A类检验项目:
①系统内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的。
②系统内设备及配件无国家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的。
③任一器件或设备无法发出报警信号的。
④任一器件或设备无法实现联动功能的。
B类检验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C类检验项目:除A类、B类检验项目外的其他检验项目均为C类检验项目。
3)复验规定:当A类、B类、C类检验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后提交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按不合格项加倍抽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