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3中,由施工单位自行招标采购暂估价材料是否合理?说明理由。施工单位提出综合单价调整表(表3.1)的调整方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该清单项目结算综合单价应是多少?核定结算款应为多少?
(1)自行招标采购不合理;
理由:承包人组织暂估价材料的招标的,应在招标前将招标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并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将中标价报发包人确认。
(2)调整方法不正确;
理由:合同约定实际采购价和暂估价不符时,直接在综合单价上增减材料差额,不应调整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3)综合单价:
4210.27+(3600-3500)×1.02=4312.27(元/t)。
解析:按照综合单价的组成原则,损耗部分影响综合单价的调整,因此新的综合单价必须考虑此2%的损耗。
(4)结算款:(130/1.02)×4312.27×1.11=610059.37(元);
610059.37×1.3=793077.18(元)。
解析:项目结算按照清单净量执行,不考虑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