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说明事件工期,费用索赔能否成立?简述其理由。
事件1:工期索赔成立,特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
费用索赔成立,30人清理修复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其他费用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事件2:工期与费用索赔不成立,施工质量导致费用增加与工期延误由承包商承担。
事件3:(1)工期索赔成立,因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造成工期延误是业主的责任,且该工作是关键工作。
(2)人员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索赔成立,因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造成费用增加是业主的责任。
(3)发生的采购费用3500元索赔不成立,因为专业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而未经发包人确认。
事件4:工期费用索赔不成立。承包商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奖罚处理,增加的措施费用由承包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