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三中,分别指出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1)工程清理、恢复费用18万元:索赔成立;
理由: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本身的损失及清理、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设备重新购置和修理费用29万元:索赔不成立;
理由: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机械设备的损毁由承包人承担。
(3)人员伤亡善后费用62万元:索赔不成立;
理由: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导致旅工单位自己人员的伤亡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工期顺延6d:索赔成立;
理由: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