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中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
撤销判决是司法机关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最有效手段,集中体现着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制约。适用撤销判决的一般的或概括 的条件是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具体行政行 为违法的表现,《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将 之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主要证据不足。如果主要证据不足,就意味 着该事实要件不存在或者该事实的性质不能 确定,就意味着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满足法 律所设定的事实要件,所以,主要征据不足就成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一种表现。(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 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如果行政机关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就意 味着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正确的法律根据或者 说缺少必要的法律根据。(3)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了合法有效的规范规定的行政程序。(4)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法规 没有赋予的权利,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 人和事进行了处理,或者逾越了法律、法规所 设定的必要的限度等情况。(5)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虽然在其职责范围内,但行政机关不正当地行使职权,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职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