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保险的利与弊。
(1)保险的积极作用。
①补偿风险损失,保障经济生活安定。风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对于约定的风险事故进行补偿,保障了经济单位的安全。
②减少不确定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将自己而临的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因而减少了其不可预期的损失。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职业的风险承担者、集中了大量的风险单位、由于大数法则的作用,风险预测成为可能。就全社会而言,不可预期损失也因此大为减少。
③为杜会提供长期资本来源。保险公司所收保险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常常被投资于有价证券或不动产抵押贷款,形成长期资本的重要来源。
④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是职业的风险承担者,其日常一切业务,都与风险相连。
(2)保险的消极影响。
①保险经营费用的发生。包括损失控制费用,损失理算费用、保单销售费用、税金、以及日常管理费用等,这些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和意外准备金,都要从所收的保险费中得到补偿,即最终由各投保人承担。
②道德和心理风险的增加。由于保险业的存在,一些人能够或相信自己能够通过造成损失而获利,这就增加了故意造成损失或加剧损失的机会。由于参加了保险,有些人就降低了谨慎程度,或者比未参加保险时更愿意去冒险行事。这就是心理风险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