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某税务师受托对某设备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三笔业务: (1)2019年11月17日,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 经审核为将一批自产的监控设备用于办公楼改建,监控设备的成本为10000元,同类销售价格为15000元;办公楼改建尚未完工。 (2)2019年12月6日,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 贷:库存商品120000 经审核为将自产的精密仪器向子公司投资。 (3)2019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60000 贷:坏账准备60000 借:本年利润6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60000 经审核为未经核定计提的坏账准备。 该企业位于市区,2019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并已按该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9年度决算报表已编制。 问题: (1)该税务师审核的问题,影响哪些税费的缴纳?金额分别为多少? (2)作出账务调整及补提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1) 影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应补缴增值税=200000×13%=26000(元) 应补缴城建税及附加=26000×(7%+3%+2%)=3120(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0000+10000-3120)×25%=16720(元) (2)业务(1)账务调整: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1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业务(2)账务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2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20 ——应交教育费附加 780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520 补提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7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