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5月开始对原有办公楼进行改扩建,为期8个月,改扩建期间房屋停用。办公楼原值96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200万。为了进行改扩建购买材料,支出339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39万元;支付工程款20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6万元。改扩建工程2019年12月份完工。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该公司改扩建期间的房产税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2):办公楼改扩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问题(3):请做出办公楼改扩建支出的账务处理? 问题(4):如何确定该公司2020年房产税的房屋原值? 问题(5):办公楼改扩建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1.由于该企业房屋大修期超过半年,而且大修期间房屋连续停用,因此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2.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因为从2019年4月1日起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原来的分期抵扣改为一次性抵扣。 3.借:在建工程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 贷:银行存款 545 4.房产税房屋原值=960+500=1460(万元) 提示: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作为房产原值;改扩建支出增加房产原值。 5.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办公楼计税基础——改扩建完成后办公楼计税基础调整为1460万,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即2020年1月,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